公告:鸿世电器二轮电瓶车充电桩平台将于2025年5月31日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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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5/6
概要
公告:鸿世电器二轮电瓶车充电桩平台将于2025年5月31日停止运营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鸿世电器智能二轮电瓶车充电桩的支持与厚爱!很抱歉地通知您,由于业务调整,鸿世电器二轮电瓶车充电桩平台将于2025年5月31日23时59分停止运营,在此之后所有二轮电瓶车将无法扫码使用,届时智能二轮充电主机设备附带的产品责任保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也将同时过期不再生效,在此之后所有因本产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理赔责任,本公司都不再承担,请知悉并及早安排替代产品。平台关闭时间如有延迟,届时会提前公告通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深表遗憾,敬请谅解。
为表达我们的歉意,以及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停运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对于合同尚处质保期的智能二轮充电主机设备,平台免费运营管理至2025年5月31日23时59分。本公司对符合本条款的主机设备,统一按销售时合同单价予以回收。桥架、管线材料、施工安装等其他费用,不予回收补偿。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对于已过合同质保期但平台管理费缴纳尚处续费有效期内的智能二轮充电主机设备,平台免费运营管理至2025年5月31日23时59分。本公司对符合本条款的设备,全额退还一年的平台管理费,并统一按200元/台回收主机设备。桥架、管线材料、施工安装等其他费用,不予回收补偿。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对于已过合同质保期且平台管理费已过期未及时续费的智能二轮充电主机设备,本公司对符合本条款的设备,即日起注销平台,不再运营,并统一按100元/台回收主机设备。桥架、管线材料、施工安装等其他费用,不予回收补偿。
以上回收补偿活动的办理期限为2025年5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请您在该期限内携带充电主机设备、购买凭证、购买方身份证明(个人客户)、购买方营业执照及经办人授权书(公司客户),前往富阳区鹿山街道裕阳路8号办理。一旦您参与回收补偿活动,即视为对补偿方案的认可,若您未在前述期限内参与补偿活动,则视为自动放弃回收补偿的权利。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鸿世电器所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63162006。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鸿世电器产品的支持,请相互转告。
杭州鸿世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5日